1 范围


   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给水水锤吸纳器(以下简称吸纳器)的术语和定义、结构型式、产品型号、材料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和产品说明书以及包装和贮存。
   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尺寸DN15~DN400、公称压力不大于PN50、温度0℃~70℃的建筑给水水锤吸纳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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